修改法规 安全空气噪音污染都要全面考虑
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:
现行法规只强调安全还不够
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、立法咨询员、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,曾经参与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》的起草。他表示,实施已久的禁令由禁改限,这是很多市民期盼的。但开禁后,要控制其危害。
今年春节的燃放,暴露出一些问题。一是严重超时燃放,元宵节晚上12时之后还有很多人燃放,甚至到次日凌晨还在燃放,这说明一些市民的法律意识不够,按规定燃放的舆论制约不够。二是市民对烟花爆竹的有害性认识不足,没有低碳环保的意识。三是在人口稠密的地方燃放巨响的烟花爆竹,噪音扰民。
王建平将向市人大提请建议,修改完善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》,同时改立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条例》,让成都市的烟花爆竹管理走在全国前列。“当年起草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》,强调的是安全。以前过分强调安全,所以完全禁止。由禁改限,强调的还是安全,立法思路不开阔,没重视噪声和空气污染。现在看来,大家开始反思,安全不是全部。烟花爆竹燃放不能禁止,但立法需要完善。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条例》就需要把安全、秩序、噪音、空气污染以及生产、销售、燃放等环节都充分考虑。”
他建议,明年春节,什么区域销售和燃放什么类型的烟花爆竹,应该分类管理。
在密集的居民区,不能销售超大号的烟花爆竹,销售点也不能太密集。燃放点应适当集中,不能全面开花。媒体在明年应宣传文明燃放,把利弊告诉大家。管理上,光靠公安和城管不够,社区和物管都可以干预。“烟花爆竹本来是个雅事,不能搞俗了。科学化管理、技术性控制,可以让烟花爆竹陪伴我们过一个和谐快乐的春节,没有‘后遗症’”。
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建国:
放烟花的走远些 不放的忍一忍
“在全国来说,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都很复杂。烟花爆竹对环境有污染,噪音大,治安、消防上有隐患,所以很多市县都禁止了。但是一禁了之,又没有过年气氛。后来官方组织元宵节统一放烟花,民众也不过瘾。”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建国认为,有些人习惯元宵节晚上12时开始放烟花。单靠执法去管,取证很困难。如果严格从法律上评判超时燃放,合法性没有问题,但是合理性有问题,“就像大年初一到别人家去抓赌一样”。
在农村,燃放烟花爆竹不成问题,但城市人口集中,而且空气质量已经很差了。牛建国呼吁市民互相包容、互相体谅。燃放的人,在燃放地上进行选择,离小区远一些,减少对别人生活的干扰。不燃放的人,一年就忍那么一两天。